远东破产重组团队成员均在破产重组领域具有十年以上从业经验,其中既有从事上市公司重组项目的经验丰富的律师,也有入选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个人管理人。我们近年来积极参与并承办众多国内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等的债务重组项目,以及部分项目的衍生诉讼、仲裁案件。涉及行业包括能源、钢铁、轻工、地产等基础设施或重资产性质行业,也涵盖金融、零售、互联网等新兴行业。
远东在破产/破产重整案件中,可向身份为破产主体、破产债权人或重整方等的不同客户提供其所需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可包括:
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主持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工作
受人民法院指定为清算组,主持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接受管理人或清算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为管理人或清算组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债务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接受债权人委托,代表债权人参加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接受股东委托,代表股东参加被投资企业的破产清算、重组、解散清算、强制清算等程序,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接受投资者委托,协助其选择投资对象,代表投资者参与收购破产、重组企业
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问题金融机构的托管、清理和关闭
接受境内主体委托,作为境外企业的股东或债权人代表其参与境外的破产程序,或作为投资人代表收购境外不良企业
接受相关方委托,处理与解散、破产等相关的各类诉讼、仲裁